张志强律师,长沙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上马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医疗公司注册有哪些需要什么手续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公司注册流程
1、工商查名: 公司注册手续的第一步便是工商查名,即起好3-5个公司名字给工商局查询,查询通过后取得名称核准的证书,这样,您的公司名字就定下来了。
2、准备工商注册登记材料:包括公司的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确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的董事与监事的成员。
3、股东出资的比例:根据您的要求以公司的名义开设公司临时的帐户,股东分别将注册的资本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办理营业执照:将注册的公司工商注册材料送请工商局的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会正式颁发公司的营业执照。
5、刻章:刻公司公章、法人章、股东章与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的机构代码申请的表格,审批的通过后,颁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
7、办理税务的登记证: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表格、房屋租赁证明及财务人员信息,税务局的审核通过后,颁发税务登记证。
二、医疗器械材料清单
1、代理产品单位的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许可复印件
4、代理产品的注册证。
5、法人,企业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局,检验员在药监局验收监察室,以上人员必须本人代号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
6、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须大专以上学历且医学专业,检验员中专以上学历且医学专业
7、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能;
8、拟办企业注册地,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
9、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存储设施、社保目录;
医疗纠纷法规内容有哪些
1、首先是《侵权法》第七章“医疗损害”。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
《侵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所谓医疗纠纷,就是对于一个医疗后果,医生、患者双方发生了认知上的差别,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纠纷。医疗纠纷的产生归纳起来有下列几种原因:
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患者维权意识的觉醒,与临床医生维权意识的相对薄弱;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由以前的公费医疗,变更为现在的自费看病,直接与患者的切身利益挂钩;
医生、护士及工作人员的态度;
医疗技术水平的高低;
医院综合管理的能力;
患者和家属的对医院和医生的期望值过高;
医生与家属对病情的延误;
医生、患者的信任关系被严重破坏。
如何预防医疗纠纷的产生
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及各职能管理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预防意识,建立医疗安全目标制,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相关法规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制。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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