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692226130
首页
律师简介
医疗损害
医疗纠纷
事故责任
医疗诉讼
医疗事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医疗管理

医疗损害医疗纠纷事故责任医疗诉讼医疗事故医疗保险医疗管理纠纷举证张律师办案手记医疗赔偿事故案例医疗动态医疗法规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692226130
联系人:张志强
湖南 长沙

专家评印度医院火灾:“医跑跑”加重了人祸

添加时间:2014年9月10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火当,十名印度医护人员“先跑”的惊人举动,再度将医生本该救死扶伤的人群推向舆论争议的焦点
  “如果大火是意外的话,"医跑跑"就给这意外加重了人祸。”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著名的生命伦理专家邱仁宗教授11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印度医院火灾发生后,医护人员没有及时尽一切可能抢救、疏散病人,而是抛弃他们自己逃命,不仅违反了职业准则,有失道义。
  对于有人提出医生在面临危险之时选择自保也无可争议时,邱仁宗教授说:“这显示了对医生基本职业责任的不了解。只要你一天是执业医生,你就坚守"患者第一位",甚至在必要时做出一些牺牲。在这一点上,确实没有什么可争论的。””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吉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火灾考验的不只是医生的职业准则,更考验医生的道德水平。他强调说:“对不同的突发事件,应区别对待。如果说在可能的情况下,医生没有尽力抢救病人而自行逃跑,那是失职、失责,应受谴责及责任追究;但如果火已经直接烧到医生头上,医生即便冲进去也救不出病人的话,那我们不主张医护人员不必要的牺牲。”
  不过,王吉善也对记者表示,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如果医护人员能争取逃生的时间,组织、引导病人有效疏散将大大减少火灾本身造成的伤亡。毕竟,病人并不如医护人员熟悉医院的逃生通道,一旦灾难发生时,医护人员自己先陷入混乱甚至先逃命,那将使病人更慌乱无助,甚至出现病人因慌乱逃生引发踩踏等新灾难。此外,在火灾事故中遇难的大是窒息而死,如果医护人员能告知病人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等,可大大减少吸入毒气的危险。而一些重病患者如果能得到医护人员的帮助,也不会因自行转移不当而造成意外伤亡。
  近年来,我国也出现过“医跑跑”的现象。对于意外发生时,在场的医生该怎么办,邱仁宗教授和王吉善副院长均主张应先厘清医生职业身份与其道德义务、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建立机制,规范并监管医生的行,既保障医生的基本权益,又防止其不作为。
  邱仁宗教授表示:“印度医院火灾对我国也有重要参考意义,不论是印度还是我们在加强医院和医生的管理水平上都有待提高。我们应建立专业机构,出台具体政策,明确医生的各项权责,接受病患的投诉,并定期将其与医生执照的审核挂钩,对医生的行为形成制约。一旦机制成熟,我们就可以对"医跑跑"进行问责,甚至吊销其从医执照。”
  对此,王吉善副院长也对记者表示,虽然我国目前已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章,但仍需从机制和意识上加强对医院及医生的管理。
  王吉善表示,医院的安全不仅包括医疗安全,更包括后勤安全。如果因为过多强调医院建筑本身,而轻视安全制度,导致医护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束手无策,那么医院应承担事件的相应责任。另外,医院应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医护人员防火、防爆、防水意识,并将日常应急演练机制化,明确告知医护人员意外事故发生时应如何应对。同时,各项安全责任到人,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监管。
  王吉善说:“针对火灾事故,一味谴责医生并不能解决问题,更应从中吸取教训,挖掘制度的缺失,并将其完善,防止新的"医跑跑"出现,这才是我们讨论火灾事故本身的意义所在。”
  对此,邱仁宗教授也强调:“如果医院不能将患者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而将营利或其他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那么,"医跑跑"现象将很难杜绝。”(记者 陈小茹 )()
  • 分享到:












  •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922261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