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型养老院可设门诊 实行医养护相结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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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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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期将出台意见扶持社会养老服务事业
型养老院可设门诊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洁、通讯员张其明报道: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机构将可设立门诊机构记者11日从广东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近期将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推广医疗型养老院,并纳入医保定点机构。
省政协委员李道帆上交提案称,他调研发现:目规模比较大的养老院,虽然实行医、养、护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但“养”的环境很好,而“医”的条件有欠缺,特别是养老院内看病不能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体系。另方面,在医保定点的大医院,“压床”现象严重,有些老人在医院里一住就是一年半载,别的长达五六年,主要目的是养病而不是诊治,造成医院的医疗资源浪费。
李道帆建议,政府可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推广“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模式,扶持养老院配备功能相对独立、设施相对完善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型养老院,将有一定规模的养老院纳入医保定点机构。
广东省民政厅答复称,近期将出台《意见》,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扶持力度。《意见》中提出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设立门诊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同时,《意见》中也提出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经卫生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经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其收养老人中的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障的有关规定办理。
另外,广东省民政厅还透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的管理,目前正着手制定《广东省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并积极探索研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争取尽早出台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