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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政府买中医服务一举三得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30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本报记者 章关春
今年起,由各级财政对同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按每中医门诊人次8元,每中医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宁波市所辖慈溪市将此项补助直至补到乡镇卫生院是浙江省宁波市陆续新增的对中医类经常性经费补助,目的是切实解决中医药服务的补偿问题。
为了生存和发展,现在很医院对开展收费便宜的中医药服务积极性不高,转而采取“挣钱多”的西医诊疗。比如,中医治疗般闭合性骨折可免受开刀之苦,疗效好收费低。然而,如今不少医院的中医骨伤科也是以“西医手术”为主,原因是:“一刀下去”动辄就收费几千上万元,而中医正骨疗法的费用与之相比微乎其微。于是,医院创收了,但苦了病人。
笔者认为宁波市政府购买中医药服务,符合新医改精神,可谓一举三得:一是政府推出中医药服务补偿政策,利于公立医院好地发挥公益性。二是引导医院为患者提供更多中医药服务,利于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三是经济补偿与医院的中医药业务量直接挂钩,利于恢复中医药发展的“造血”功能。
据了解,宁波市通过政府购买中医药服务,使财政对中医药的扶持由“输血型”转变为“造血型”。以往对中医机构的投入只考虑“输血”,而忽视“造血”,投入与产出脱节,虽然投入增加了仍激发不起医疗机构应用中医药治病的积极性,广患者并未感受到中医投入增加后带来更多的中医药服务实惠。
由此看来,应像宁波那样,在确保中医药事业基本经费的基础上,采取依据中医药服务成果给予补偿的做法。用“造血型”扶持激活中医药服务,促使中医药业务越来越兴旺。当然,各地的财力和实际情况不一,如何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政策尚需深入研究。但宁波经验值得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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