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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男婴之死续:拟赔75万医院三天内答复

添加时间:2014年11月7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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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男婴之死司法鉴定:厦门市第一医院有三大过失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17日讯 南安石井一男婴病亡医疗事故昨调解,医院代表认同司法鉴定结论;患者代表要求书面答复当事医生处理结果

——“我的小孩病不致死,因为医生的明显过失,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陈丽珠尽可能用平静的语气,陈述儿子从送医到死亡的过程,触及伤痛,几度哽咽。

——“医生确实有过失,确实不应该。”对司法鉴定提出的三点过失,医院代表认为,除了细节上的一些问题待探讨或有些疑问外,对鉴定结论表示认同。

昨日上午,在厦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厦门医调办”)的主持下,陈丽珠一家和厦门市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厦门一院”)及调解员、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社会监督员坐在一起,就陈丽珠7个月大儿子在医治过程中身亡的医疗纠纷赔偿进行调解。旁听调解全过程。

陈丽珠一方提出90多万元赔偿要求,经几方调解后,厦门医调办提出赔偿75万元的方案。调解过程经医患双方在场代表签字确认,院方是否同意这一调解方案,需在3天内作出明确答复。
 

【调解全程】双方都有调解意愿

调解会上,除了医患双方及厦门医调办,还有经医患双方确认的调解员、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社会监督员参加。

调解员是厦门解放军第174医院的原院长王德铸,社会监督员是原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市法学会副会长杨太极,法学专家是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朝晖,医学专家因为没空不能来,由兼职调解员、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治医师、原办公室主任叶素贞临时担任。

当天的调解会,厦门一院也派出了3名代表,除了对患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无法当场回应外,对患方所陈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并回答在场专家的提问。

昨日上午9:45,医患双方开始分开讨论。参加调解的专家说,医方同意鉴定结论,说明医方的责任不可避免。昨日的调解现场,双方基本上做到了心平气和地陈述与沟通,双方都有愿意接受调解的诚意,且已按规定履行了司法鉴定,具备调解的基础。

焦点1:对鉴定结论是否有异议

一大早,厦门医调办还没到上班时间,陈丽珠和丈夫叶文芳,及叶的爷爷、奶奶,还有一些亲戚,已等候在门外。两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一个腿脚行动不便,一个白内障视力不好,但谁也劝不住,固执地要来听听医调办对曾孙的死怎么说。

陈丽珠说,快2个月了,6岁的女儿经常半夜做噩梦,嘴里喊“变、变、变”,说要变魔术,把弟弟找回来;上课也不专心,爱发呆,老师问她为什么,她说弟弟被妈妈带丢了,她想弟弟。“对6岁的小孩,伤害都这么深,何况是大人!”听着陈丽珠的述说,在场的一位女专家也不禁眼眶湿润。陈丽珠说,根据之前鉴定的结果可以确定,是医院的过失,给他们一家人带来无可弥补的伤害,对此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此,医院代表认为,除了细节上的一些问题待探讨或有些疑问外,对之前的死亡鉴定和司法鉴定结论表示认同。“(这种过失行为)确实不应该。”厦门一院代表称,苏医生如果遵循儿外科的有关原则,小孩可能就不会死。此外,医方没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对处理这种病过于自信。

焦点2:赔偿金额定多少

陈丽珠说,她两胎都是剖腹产,那时家穷所以都在小医院分娩,剖腹产时切开的伤口很长,生了第二胎后,又施行了双侧输卵管结扎术,再育的几率很低,从风险考虑,今后只能培育试管婴儿。因此,提出了总额91.8万元的赔偿要求。

这笔赔偿,包括厦门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52万多元),精神损失赔偿,试管婴儿培育成本,丧葬费,交通、住宿费,住院费,送医生的红包(分别送给主刀医生800元和麻醉师500元)等。

随后,厦门医调办再次分别召集双方各自调解,就赔偿金额一事进行商榷。经调解,患方愿意适当降低精神损失赔偿费的索赔金额,提出76.8万元的赔偿要求。最终,厦门医调办提出了75万元的赔偿金额,并就调解过程形成书面材料,医患双方代表签字。厦门一院代表提出,医院是否接受这一赔偿要求,需要院方领导开会研究确定。厦门医调办要求医院在3天内给出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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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3:当事医生如何追责

陈丽珠还提出,根据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报告,儿子的死,当事医生的过失是主要责任,因此厦门市卫生局、厦门一院要追究当事医生的责任,并要求书面答复处理结果。

院方代表说,对于在治疗过程中,苏医生没有听到护士报告,4个小时去了哪里,这是他的个人行为,如果他明显违背了值班医生的原则和职责,这是他的道德问题。对于这些诊疗过程的过失及医生个人的问题,是否违法、违规,还有待认定。如果是违法,应由法律处置;如果是违规,应行政处置。

此外,在场的一位医学专家询问,患者送给医生的红包,是在出事前还是出事后退的?院方代表称,因为当晚手术后已是夜里11点多,医院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已经下班,因此是在第二天上交。这位专家紧接着又问,是在患儿死亡前还是死亡后上交?院方代表回应:“应该是25日早上7点多(上交)”(编者注:男婴是在25日上午10时被宣布死亡)。随后,院方代表以该问题不属本次调解内容,再次回避回答该问题。

昨晚,陈丽珠告诉记者,她已电话联系厦门卫生局医政处的周处长,周处长向她表态,将会就当事医生的处理情况给她一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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