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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评价医改需多方参与

添加时间:2015年9月5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笔者以为,依据当今医疗行业存在的三大问题(看病难、看病贵和质量不稳定),对医改结果的评价,应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医疗质量的变化(医改前后),二是医疗费用的变化,三是医疗可及性的变化(指消费者享受医疗服务的容易程度)。其中,质量是最重要的评价指标,因为,无质量的医疗服务,无论其贵贱,都失去意义。医疗行业的低质量,后果会非常严重,因它实际会危及两条“命”,人命和医疗机构的“命”。许多患者不惜一切代价地去大医院看病,就是看中其质量可靠。而社区小医院尽管廉价,且离百姓近,但他们宁愿舍近求远,就是因为对小医院的质量不看好。对医疗质量的评价指标有很多,如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的情况及发生率、医疗事故发生率及其严重性、一定时间内门诊病人的复诊率和出院病人的返院率、治愈率、致残率、死亡率、院内交叉感染率、误诊率等等。

  对医改的评价,应以质量指标为核心,以价格指标和可及性指标为辅助。也就是说,若医改后医疗质量骤降,表明医改最失败。而最成功的医改应是,不仅医疗服务物美价廉而且其可及性高。目前政府对城市社区初级医疗服务系统的改革及对各国有非盈利性医院的改革,就是朝着这个正确的方向在努力。若改革后质量高但价格也高(质与价匹配),则是对可提供高端服务的盈利性医院的成功改革。

  医改是一个复杂工程,波及面很大,影响不同群体的利益。因此,鼓励对医改前、中、后各阶段进行积极和有效的分析、探讨、评估和评价,且让多方参与,不仅非常有利于消除改革阻力、达成改革共识,而且更利于产生多赢的、可广为推行的、长久稳定的医改模式。为此,评价医改的参与者应涉及不同人群,包括:改革者(中央和地方政府)、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医院院长、医护人员、消费者或患者及其家属。好处是,通过从不同角度看医改,所获得的数据信息会更全面和客观,由此得出的评价结论更为准确和公正。近几年来,评价医改的声音最强者是前三类群体,后三类群体的声音较弱,这实际不利于对医改进行正确的评价。而后三类群体在评价医改方面很有发言权,因为他们最知道自己是否充分享受到改革的成果、知道改革的问题在哪里。之所以他们的声音弱,主要因为,这三类群体的观念很传统,认为医改是政府的事,与自己无关,加之,国家缺乏与之充分沟通、鼓励他们民主建言献策的机制渠道(尽管已有所改善)。试想,倘若消费者能提早对各阶段的医改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的话,那么旧医改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或许也就不会如此之大了。

  因此,当今成功的医改,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它应能兼顾多方利益,尤其能保护处在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利益。过去的医改,败就败在伤及到了广大的消费者的利益。新医改就是要着重维护他们的权益,同时,政府和医疗方也能承担得起。

  (作者黄燕为健康时评人,英国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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