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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出台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7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山西医疗责任保险14日启动以来,成为各医疗机构讨论的热点。而"参保费"是否划算,也是医疗机构最为关注的。11月21日,《山西省医疗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出台,明确了三甲综合医院、三甲专科医院、三级乙等医院、二级甲等医院、二级乙等5类参保医疗机构的赔偿限额。
    目前,中标的6家保险公司,为参保医疗机构赔偿的限额已确定。医疗机构只要参保,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需进行经济赔偿时,保险公司为每所三级医院全年累计赔偿限额可达200万元;每所二级医院全年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一级及一级以下医院全年累计赔偿限额50万元。包括每位医生的全年赔偿限额,每位医生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以及仲裁与诉讼费用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不同医疗机构限额不同,《细则》均做出明确规定。如,三级医疗机构每位医生全年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二级医疗机构每位医生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5万元等。

    另外,《细则》还列出了山西省5类医疗机构参保费(一年)的计算公式,加入"医责险"该掏多少钱,医院看"公式"就能算出来。
    在山西省政府下发的《山西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通知中要求,参保医疗机构的所有纠纷或事故,都靠司法厅下设的第三方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免费调解。据介绍,借鉴国内一些城市医责险"试水"情况后,山西省"医责险"有5大特点:将医疗纠纷从院内转到院外;确保赔付及时到位;公平、公正、公开;调解和赔偿都有法律效力保障;调解工作不收取医患双方任何费用。(记者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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