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692226130
首页
律师简介
医疗损害
医疗纠纷
事故责任
医疗诉讼
医疗事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医疗法规

医疗损害医疗纠纷事故责任医疗诉讼医疗事故医疗保险医疗管理纠纷举证张律师办案手记医疗赔偿事故案例医疗动态医疗法规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692226130
联系人:张志强
湖南 长沙

厦门今后遇医疗事故由保险公司赔付

添加时间:2013年10月7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今年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将统一按照要求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因医院责任发生的医疗事故,将由保险公司赔付。
  昨天上午,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召开。市卫生局局长黄如欣向透露了上述消息。
  去年成立的厦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以第三方角色身份,出面调解医患纠纷,曾持续报道过(详见2010年10月10日、13日、27日《厦门商报》)。
  业内人士认为,医疗责任险制度和此前出台的第三方调解机制衔接,有助于医疗机构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同时也有利于患者维权。
  记者了解到,医疗责任险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购买的一种保险,当投保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责任认定在院方的,将由保险公司为患者损失买单。在西方发达国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已成为医方转移执业风险、应对医患纠纷的通行做法。
  据悉,在此之前,我市卫生、司法、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充分协调,目前相关细节已经着手筹备,有望从第二季度起开始实施。届时,厦门全市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统一按照要求投保医疗责任保险。
□ .张.婷.婷. .陈.淑.君. .吕.惠.栋  .厦.门.商.报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922261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