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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一般情况下患方的举证内容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3年11月29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虽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并非意味着患方不存在任何举证责任。除了医方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问题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医疗机构举证外,对于案件其他事实,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由患方来举证。所以患方要获得赔偿,必须证明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患关系以及损害事实的存在。另外,诸如原告是否为适格的主体等侵权案件中涉及的其他问题也都应由原告举证。如果不能证明上述事实,则患方的起诉将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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