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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医务人员收“红包”可能会下岗

添加时间:2014年3月30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省卫生厅出台新规对相关人员医德进行量化考评
  今后,我省医务人员医德将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将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的人员,可能面临下岗。近日,省卫生厅出台《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修订)》对此作出规定。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 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基本要求(基础分80分)包括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等方面;在上述方面表现好的可以加分,反之则要扣分。
  各级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23种情形直接定为“较差”
  医务人员当年有下列23种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其医德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有关责任人员;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 “红包”、物品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或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的等。(记者 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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