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692226130
首页
律师简介
医疗损害
医疗纠纷
事故责任
医疗诉讼
医疗事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医疗保险

医疗损害医疗纠纷事故责任医疗诉讼医疗事故医疗保险医疗管理纠纷举证张律师办案手记医疗赔偿事故案例医疗动态医疗法规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692226130
联系人:张志强
湖南 长沙

强迫参加医疗保险

添加时间:2016年1月21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而且个人只要承担一点点就行了,是十分划算的,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的一个惠民政策)。
  而且就像你自己说的,你妈妈工作比较危险,也需要医疗保险,不过我想告诉你,社会医疗保险主要指劳动者患病时,社会保险机构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或报销,(而且医疗费话费越多,报销比例越大,对于一般收入的家庭,人们都不敢生病的,或生病了都看不起病的,所以医疗保险就是在劳动者生病时,帮你出大部分医疗费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使劳动者恢复健康和劳动能力,尽快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社会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办,政府会借助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强制实行以及进行组织管理。
  所以说,社会医疗保险是个好东西。投保了,只有好处没坏处的,尤其在父母年纪越来越大了,生病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了,如果到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费用会很高的。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922261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