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劳动者撑起一片蓝天
添加时间:
2016年5月30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田某某自2010年进入张家界市某国际大酒店餐饮部担任传菜员。2014年4月的一天,酒店举办一场大型宴席。由于员工通道有一处楼梯台阶过高,田某某传菜途经此处时不慎滑倒跌落,导致左小腿骨骨折。随即田某某就进入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同时请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认为是田某某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与单位无关,不仅拒不履行认定工伤的相关申请义务,而且拒不支付田某某入院期间的工资和住院费。 田某某家庭贫困,其丈夫身患重病没有劳动能力,唯一的孩子还在上学。作为家庭的唯一劳动力,现在受伤入院,断了经济来源,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维权。无奈之下,田某某只得向张家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经过认真审查,当即对田某某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并指派某律师事务所为田某某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认为,田某某的情况确实属于我国法律认定的工伤范畴,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在劳动者遭受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方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鉴于上述情况,法律援助律师主动找到田某某所在的工作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就田某某的工伤保险问题展开协调。经过不懈努力,日前,田某某最终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并且成功享受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来源:张家界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