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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医疗事故分为几级?

添加时间:2016年7月12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哈市读者崔女士想知道,医疗事故分为几级?

  答:医疗事故的分级涉及到对患者的赔偿;涉及到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的责权划分;也涉及到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因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和一级乙等);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分为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丁等);三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分为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丁等、戊等);四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未分等)。(生活报)
    宋律师提示:当前属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尤其是死亡赔偿的)远远低于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能够证明医疗损害的赔偿数额。建议患者方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前直接联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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