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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医疗事故分级之一级甲等

添加时间:2017年6月29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认定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更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终止,各种死亡试验都不起反应,同时躯体的低下部位出现尸斑等,即可认定为真正的死亡。
  了解更多的医疗事故信息,请点击:医疗事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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