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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怎么判定医疗事故 怎么妥善处理好医疗纠纷?

添加时间:2023年1月24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Tags: 怎么判定医疗事故,怎么妥善处理好医疗纠纷   http://www.csyljfls.com/

  张志强律师,长沙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上马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怎么判定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的就是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要鉴定这起事故究竟是否是属于医疗事故,这一般就是属于相关部门的工作,但是大家还是有了解的必要。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怎么判定医疗事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怎么判定医疗事故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1994年2月发布的取得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

  2、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大批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规章、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相应的规定,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执业的合法。从医疗实践看,最常用、最直接的是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

  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哪些医疗事故可以免责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怎么判定医疗事故的全部内容。医疗事故的判定关系到其赔偿问题,所以说对于患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怎么妥善处理好医疗纠纷?

  核心内容:医患纠纷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医务人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或者患者不能理性看待医疗问题,一旦发生纠纷,有的患者及其亲友往往采取一些过激的处理方式,怎么妥善处理好医疗纠纷下面由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保全原始证据,消除当事人怀疑

  医院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相关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时由院方和患者共同签字,把院方加盖印章的复印件给患者,或者是经患方同意由医院的行政主管部门保管病例。

  二、耐心听取患方倾诉,运用医学理论做好解释工作

  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对患者及家属要体贴、关心、耐心,尽可能让他们充分倾诉意见和要求,善于听取并接受他们合理的建议,当对方对医学问题存在片面理解或不合理推论时,运用医学理论进行解释,将并发症与医疗事故的定义严格区分开来。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介绍病情发展情况和诊断治疗过程,借助学术权威的力量说服对方,争取他们的理解。

  三、确定医疗事件性质,做出妥善处理

  双方在是否属医疗事故的问题上,达不成共识时,应主动提出请部门进行鉴定。如确属医疗事故,应按照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事故等级、情节进行补偿。如不属事故,但存在不足之处时应主动向患方承认,以取得谅解。

  四、允许患者审查病例,接受患方监督

  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是否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是否及时解答相关情况,医疗规程是否规范,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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