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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疏忽大意刺破产妇直肠赔偿3.1万 农村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添加时间:2023年2月23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Tags: 医生疏忽大意刺破产妇直肠赔偿3.1万,农村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http://www.csyljfls.com/

 张志强律师,长沙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上马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医生疏忽大意刺破产妇直肠赔偿3.1万

  在医院实施分娩手术,因为医生的疏忽大意,将产妇的阴道与直肠刺穿,造成阴道直肠瘘。9月17日,原告姚某兰从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领取到了赔偿款31760元。

  原告姚某兰于2007年1月5日9时因怀孕40+2周腹痛入被告新干县人民医院待产。1月6日20时原告分娩时,医生采用会阴侧切手术助产,在实施该手术过程中,不小心让器械从阴道刺入直肠,致使阴道与直肠相通。

  当时原告并不知晓此事,后来解大便时,大便从阴道里流出,原告立即向被告反映上述情况,并要求处理此事。经被告妇产科检查发现原告阴道与直肠之间被刺穿,医生自肛门注入水,水便从贯通的洞流进阴道外出。当时医生说原告正处于产后,不便做手术,要求等三、四个月以后来看看情况。

  此后近一年的时间里,原告每隔一段时间到妇产科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治疗,但医生只进行伤口检查,消炎擦药,症状无明显好转,原告遂于同年12月10日入住被告处治疗,入院后行抗炎、阴道冲洗3天,12月12日行阴道直肠瘘修补术,半个月后检查手术失败,医生建议原告到南昌去治疗。2008年1月3日,原告因产后直肠阴道瘘修补术后出现肛瘘20余天,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7天,1月4日在常规操作下行肛瘘挂线术,经手术修补治疗,阴道直肠瘘已愈合,但原告的会阴距肛门2cm处可见约芝麻大小瘘孔,用探针探查瘘孔直达直肠粘膜,位于肛门括约肌上方,自肛门注入盐水,可见液体自会阴瘘孔溢出。2008年10月17日,原告的损伤经江西吉安司法鉴定中心评定,原告阴道直肠瘘修补术后为玖级伤残。

  一审法院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原告到被告处分娩,理应得到安全稳妥的治疗护理,而被告在为原告进行会阴侧切术过程中,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将原告的阴道与直肠刺穿,造成阴道直肠瘘,并先后二次住院治疗才治愈,被告在此手术过程中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且其亦自认有过错,虽同时辩称原告属特异体质,系手术并发症,但其并没有提交相关证据证实其观点,根据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实行举证倒置的有关法律规定,故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害后果负全部赔偿。

  原告的阴道直肠瘘虽已治愈,但手术的后果形成肛瘘,该损害位置处于人体的隐私部位,且损害后果将给原告的生产生活带来长期的、较大的不利影响,故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诉求依法有据,但金额应酌情确定。为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合计21760元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0元。

  该案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在判决生效后经法官多次做被告思想工作,被告方自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将赔偿款31760元交至法院

农村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在农村由于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城市当中那么健全,所以在农村经常有哪些医疗事故或者是医疗纠纷的发生,在医疗纠纷发生之后赔偿问题就十分重要了。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农村医疗纠纷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正式施行。新对医疗事故的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把医疗事故民事的性质归属于民法上的侵权。

  2002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司法解释将过错推定原则作为医疗事故民事的归责原则,明确了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实行举证倒置。在2010年7月1日实施生效的第七章规定了,在三种情况下推定是院方的过错。因此,当前医患纠纷中的部分举证实际上已经转移至患方。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农村医疗纠纷赔偿标准的全部内容。医疗纠纷的赔偿其实跟其他的事故赔偿差不多,只是可能因为事故的不同导致赔偿数目不同。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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