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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添加时间:2023年4月24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Tags: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http://www.csyljfls.com/

  张志强律师,长沙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上马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案件我们经常在新闻可以看到,医疗纠纷可以说是近几年大家关注的热点。如何去处理医疗纠纷成为医院管理人员的难题。作为患者家属又该如何去处理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

  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解释和答复。

  3、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

  二、医疗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病历资料复印件

  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其他

  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

  2、医疗鉴定

  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医疗过错鉴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当事人的请求,委托专门机构且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为法官公正裁判案件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涉及法医学、赔偿医学、临床医学、药理学等多种学科,属法医学司法鉴定。在医患纠纷中,;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认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仅凭法官的知识和社会经验去对当事人提供的病历、诊断、医学文献及其陈述而就争议事实及做出评判是不客观的。因此,在医患双方就;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原则上应当进行鉴定。

  3、举证

  医疗机构在处于被告地位时,应适用举证倒置,患者或患者家人不承担举证,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或片面的理解。该规定字面所包含的文义表明,医疗机构的举证只是部分倒置,即医疗机构仅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

  至于患者是否在该医院就医治疗、有无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存在哪些损失、损失多少等,举证均在患方。并且,只有在患方举证证明上述事实确实存在的前提下,医方的;举证倒置;才具有实质意义。

  4、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纠纷中的医疗事故一般会给当事人造成精神损害,一般应予支持受害人的请求。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发生医疗纠纷首先要冷静去处理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解释和答复。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内容,欢迎登陆官网。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过错后,应该及时去处理以及协商赔偿事宜,其中有一关键的一步便是医疗过错的举证。而谁来承担这个在医疗过错纠纷当中一直是争论不清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医疗过错的举证由谁承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过错的举证由谁承担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举证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倒置;的规定,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

  二、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医疗行为由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三、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医疗过错的举证由谁承担的全部内容。在决定究竟是哪一方来承担之前,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医疗过错的推定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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