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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一张透视光片法鉴结果与医院诊断现分歧

添加时间:2015年4月21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四川新闻网记者 代朗) 同样一张透视光片,法医学鉴定结果却和四家医疗机构诊断的结果都大相径庭,这个结果让当事人百思不得其解……四川新闻网记者8月25日见到了当事人董玉华,她正在出具鉴定书的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门口期待得到一个合理解释。
  一份受质疑的法医学鉴定结果
  董玉华今年四十六岁,四川岳池人。她告诉记者,由于去年因纠纷被人打伤,曾先后在岳池县中心医院和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后因涉及赔偿问题的分歧,才有了法医学鉴定。

不一样的结果让董玉华很困惑
  根据今年3月份川北医学院出具的诊断书,董玉华为右髌骨陈旧性骨折和右膝创伤性关节炎,董玉华也一直是按照这样的诊断在治疗。但这以诊断却在今年7月的法医学鉴定中被推翻,鉴定意见指出之前的诊断依据不足,认为董玉华右髌骨系发育所致二分髌骨,不属外伤骨折。
  “这份鉴定的意思是我的骨折是先天性的,但我为什么活了几十年腿脚都是好好的,被打了后就变先天性了呢?”对这样的结果董玉华产生了疑惑,她也怀疑过是不是之前的医院检查确有问题。因此她又先后在8月上旬前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重庆的第三军医大新桥医院就诊,但两家医院都分别得出了右髌骨陈旧性骨折和右膝创伤性关节炎的结论。
  医院诊断书只可作为辅助证据
  四份医院的诊断书结果基本相同,却与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大相径庭,这确实让人费解。记者于是前往鉴定中心希望请教相关专家,但相关业务部门告诉记者必须通过中心办公室才能接受采访。
  办公室工作人员了解采访意图后,称鉴定系法院委托,要求记者采访法院,鉴定中心不接受采访,并以有其他工作为由迅速离开了办公室。但工作人员在离开时向记者表示,该事件中出具的鉴定书有中心的公章也有鉴定人签字,中心和鉴定人都愿意对鉴定的结果负责,董玉华有异议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一位医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于董玉华所遇到的情况,法庭一般都以最后一份法医学鉴定书为依据。医院主要是以治疗为目的来下诊断结论,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和鉴定书一起提交法院,要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对走路已经很困难的董玉华来说,这个不一样的结果她始终不能理解,就算法理上说得明情理上也讲不通。她告诉记者,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重新鉴定,同时也希望有关方面给自己一个听得懂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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