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捅死男友只被轻判13年
因为,医院救治不力担了次责
看守所里的王某,听到吴某的死讯后,一度崩溃——吴某是王某最爱的人,也是被王某用一把尖刀捅死的。
案发后,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起诉,但在审理过程中,王某的辩护人发现了重大疑点:吴某被送到医院后,完全有救回来的可能。正是医院的失误,才最终造成了死亡悲剧。江苏省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也佐证了这个观点。
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鉴于医院在抢救受害人过程中存在过错,因此对王某作出从轻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开始:男女双方相识相恋
过程:恋情遭反对转地下
事发:女方持刀捅伤男友
伤者情况:心包出现积液
医院做法:以胸部外伤抢救
医疗鉴定:应判断积液性质
伤者情况:1小时引流400毫升血液
医院做法:医生并未引起重视
医疗鉴定:医方观察不仔细
伤者情况:伤重直至死亡
医院做法:开胸发现心室壁有破口
医疗鉴定:医院存在过错延误救治
从地下爱人到尖刀杀戮
恋爱遭家人反对,转成地下情
1979年出生的王某,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2012年,她跟前夫离婚,内心绝望。但认识吴某后,王某对未来又充满了期待。
“王某就是心直口快一点,为人好得很,平时连鸡都不敢杀的。”家人不敢相信,王某怎么会拿着尖刀,刺中了吴某的心脏?
吴某也是个离过婚的人,比王某大9岁。2012年的5月份,他们还在淮安市洪泽县租了一个房子,同居在一起。在向警方的供述中,王某描述了她眼中的吴某:“他对我好,什么事情都想得很细。”
同居期间的王某,体会到了重组家庭的温暖。他们在洪泽做小生意,每天晚上王某都会提前回到住处,为吴某烧饭。两人还多次聊起了婚事,“我想结婚后,再为他生个孩子,这样这个家就完整了。”
但梦想与现实之间太过遥远。因为年龄差距等因素,王某与吴某的婚事,从一开始就遭到了双方家人的反对。结婚是不太可能了,但只要能跟吴某在一起,王某觉得任何的结果都能承受。于是,两人从公开恋爱转到地下,王某又在外面租了一个小房子,让吴某住了过来。两人还约定,上街尽量不要在一起,看见对方亲戚要主动避开。
“为什么躲?为什么见不得人?”
这样的约定,对于王某来说,确实是一个煎熬,不能牵着自己喜欢的人的手,一起去逛街,平时出门还要偷偷摸摸的。
2012年6月17日晚上,王某在出租屋央求吴某陪自己逛街,吴某同意了。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附近一个超市,却遇到了吴某的亲戚。
吴某示意王某躲一下,但王某一下子爆发了。“为什么要躲!为什么我们就见不得人呢?”王某在超市里嚎啕大哭,此时一向被认为“心细”的吴某,却以为王某在胡闹。两人在超市里吵了起来,随后吴某扭头回了出租屋。
一个多月的付出,换来的却是见不得人的地下情,王某越想越伤心。回到住地,吴某在上网,没有对王某说一句话。小小的房间,静寂得像坟墓一样。王某突然失控,一边骂一边关掉了电脑电源。但她换回来的,却是吴某的一顿老拳。
她想挽留爱人,却拿起了水果刀
打完王某后,吴某站起身,收拾自己的衣服,想要离开。
王某看着收拾衣服的吴某,心越来越凉,这段感情,可能就这么走到终点了。她还想做最后的挽留,但却采取了一种极端的方式。
当时,王某从厨房里拿出一把20厘米长的水果刀,把刀往门上一插,“除非我今天死了,不然你出不了这个门!我死了,你也脱不了关系!”
吴某并不理会,继续往门外走。王某把刀拔下来,在吴某面前乱晃,其中一刀正好刺在吴某的左胸口。吴某大叫一声退了回去,手捂着伤口,指缝里却不断渗血。
王某吓得把刀扔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吴某当时还清醒,拿出手机打了110。两分钟之后,王某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抱着吴某的身体,一边哭一边帮忙捂伤口,还一边抽打自己的嘴巴。
吴某被送到了洪泽县人民医院。经过抢救无果,2012年6月18日9点50分,吴某停止了心跳。
经法医鉴定,吴某因心肺外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而王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淮安警方刑事拘留。不久,王某被淮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从最坏打算到疑点出现
一开始医院以“胸部外伤”抢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淮安市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认为,王某明知道手持的水果刀足以致人死亡,还往吴某的要害部位戳,主观上具有明显的伤害故意。王某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等待判决。她杀死了最爱的人,也葬送了自己的未来,已做好最坏打算。
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接手这起案件后发现,吴某的死并不是这么简单。
6月17日晚上10点多,吴某被送到洪泽县人民医院的时候,是以“胸部外伤”来抢救的。当时医院对吴某实施了抗休克、抗感染、止血、输血、吸氧等急救治疗。后来,医生对吴某左胸口的这个伤口,还进行了清创缝合。
血越流越多,才发现心脏被刺破
6月18日早晨6点,经一夜抢救,吴某的伤势并没有好转,他胸腔内引流出来的血越来越多。
这时候,医生才开始重视,觉得如果仅仅是胸口的外伤,血不会流这么多。于是,当天上午8点,洪泽人民医院对吴某实施了全麻的探胸手术。切开左胸口,打开心包,在心室壁上发现了一个1.5cm~2.0cm的破口,不断有血渗出来。这才是致命的地方。
医生发现这个心脏的伤口后,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但是,一切都晚了,吴某在手术台上,心脏停跳了4次。最终,在2012年6月18日上午9点50分,吴某的心电图变成了一条直线,医生宣布吴某死亡。
这时候,在看守所里的王某还在祈祷着吴某能活过来。当她得知吴某去世的消息时,崩溃了。
律师:整个抢救程序全都错了
王律师是医学和法学的双料硕士,“医生在抢救这样的伤者,整个医疗程序全都错了。”王律师说,吴某刚被送进医院的时候,仅仅被认定为胸部外伤。卫生部明确规定,在急诊救治时,遇到这种胸部外伤的病人,如果有胸膜腔内进行性出血等情况,就应该开胸探查。
而且,吴某被送进医院,还做了CT扫描,结果已经提示,心包内有积液,“看到这个结论,就应该怀疑,是否心脏有了伤口。”但洪泽医院的医生,没有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流程去救治,做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也没有重视。医生在对吴某胸腔内的血液进行引流时,一个小时的出血量达到了400ml,如此大的出血量,也没引起医生的重视。这一系列的失误,耽误了吴某的病情。虽然第二天早晨进行了开胸检查,但为时已晚。
鉴定结论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2013年3月份,江苏省医学会做出医疗事故鉴定,认可了王律师的判断。江苏省医学会认为,吴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原发损伤较重所致,但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客观上延误了患者病情的救治。因此,认定这是一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洪泽人民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算自首算悔罪
她被判13年
出狱后为他上坟
这份医疗事故鉴定,扭转了整个案件的审判方向。
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洪泽县人民医院在对吴某的诊治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是导致吴某死亡的次要原因。因此,可以酌情对王某作出轻判。
法院还认为,在事发之后,王某知道吴某已经报警,也没有离开现场,还积极抢救吴某,算是自首,归案后也认罪悔罪。
最终,法院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听到判决后,王某流着泪说:“出来后,我要为他上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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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8年前
就有类似案例
1992年,四川安县发生一起杀人案。后经警方查实,持刀杀人者饶某,而左大腿、左肩部、左腹部三处受刀伤的青年侯某,他在受伤7天后因医治无效死亡。
2004年,绵阳市维益司法鉴定中心、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绵阳市医学会也先后作出了《法医学死因分析意见书》、《法医学鉴定书》和《医疗事故鉴定书》。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鉴定结论是:侯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与医院对其救治不及时有直接因果关系。绵阳市医学会则认定: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安县永河镇卫生院承担次要责任,安县人民医院承担轻微责任。
2005年,饶某被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