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692226130
首页
律师简介
医疗损害
医疗纠纷
事故责任
医疗诉讼
医疗事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医疗动态

医疗损害医疗纠纷事故责任医疗诉讼医疗事故医疗保险医疗管理纠纷举证张律师办案手记医疗赔偿事故案例医疗动态医疗法规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692226130
联系人:张志强
湖南 长沙

医疗不及时亲人惹惊魂未定 医院担罚700元

添加时间:2015年7月13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1岁零4个月的女童,不小心吞了一颗小小的瓜子仁,辗转问症三家医院并收到两次病危通知,所幸及时手术挽回小生命。惊魂过后,父母将最初就诊的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近2万元。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医院承担医疗费700多元。

  1月24日,李某的女儿姗姗不小心被瓜子仁呛住,被送往佛山某医院诊治。医院对其进行了体格检查以及胸部正位X光DR检查,诊断为支气管肺炎予以抗感染及对症治疗。然而,持续5天的打针治疗未见任何起色,病情反而越来越严重。

  29日晚上,感觉不对的李某夫妇当即决定转诊南海某医院,该院经CT检查后,发现姗姗“支气管异物”,并下发病危通知书。由于医疗条件有限,李某夫妇随即连夜送女儿到佛山另一家医院诊断治疗,该院也于30日0时54分向李某下达病危通知书。两家医院同时出具病危通知,李某夫妇在慌乱之际同意手术,由医生进行气管镜异物取出术,所幸的是,气管中的瓜子仁被顺利取出来,姗姗病情好转并顺利出院。李某夫妇认为,女儿病情严重恶化完全是因为最初就诊的医院高度不负责任,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但医院认为,根据X光检查和姗姗的病史,诊断其患有支气管肺炎是完全正确的,而气管内异物不排除是姗姗在医院进行X光检查之后才吸入。对于一开始没有对姗姗实施CT检查,医院称,研究表明常规CT检查辐射较大,一般不作为小孩胸部检查的首选方法。

  法院审理查明,无证据显示医院的诊断存在错误,对于医院的其他诊治行为是否造成或者加深姗姗损害,因其父母放弃了医疗损害鉴定,最终证据不足。法院经综合考虑,酌情判决由医院承担医疗费用700多元。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922261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