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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诉讼不交诉讼费怎么办 发生美容医疗事故如何提起诉讼

添加时间:2022年7月23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Tags: 医疗损害诉讼不交诉讼费怎么办,发生美容医疗事故如何提起诉讼   http://www.csyljfls.com/

 张志强律师,长沙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上马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医疗损害诉讼不交诉讼费怎么办

  现代社会人们进行诉讼的话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诉讼费用的,这个诉讼费用一开始是由提出人进行缴纳的,但是最终的还是由败诉方进行缴纳,那么如果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怎么办。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医疗损害诉讼不交诉讼费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损害诉讼不交诉讼费怎么办

  1、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免、缓交;

  2、你所描述的情形属于当时申请缓交的情形;

  3、可再向法院申请免交;

  4、如无法免交,法院会强制执行,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很少仅强制执行诉讼费;

  5、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二、诉讼费交纳范围

  案件受理费包括:

  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行政赔偿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申请保全措施;

  申请支付令;

  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申请破产;

  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三、诉讼费交纳退还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项、第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这里所说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医疗损害诉讼不交诉讼费怎么办的全部内容。诉讼费用是属于法律成本的一种类型,所以在进行诉讼之前可以去进行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发生美容医疗事故如何提起诉讼

  现在的医疗技术发达,很多女性都会去相关的美容机构进行美容,甚至是整容或者微调,如果美容后出现了不良症状,或者出现整容失败的情形,怎么办发生美容医疗事故如何提起诉讼下面请看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判断美容纠纷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实践中一般认为,关于因整形美容手术造成毁容或容貌受损的事件究竟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定美容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关键在于为病人实施美容手术的主体。如果病人是去各种正式的医疗机构接受美容,发生不良后果符合医疗事故构成条件的,即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按卫生部颁发的之有关规定,医疗机构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予以登记并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如果病人是去一般美容院接受美容,发生不良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是一般的侵权案件。

  这种简单按照美容机构的性质加以划分的方法是存在缺陷的。由于在实践中,美容整形只可以分为两类,其一为医疗美容,其二为一般美容。规定,;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在性质上属于医疗行为,即使不是由正式的医疗机构进行的,如果造成损害也应该属于医疗事故。只是根据的规定,不应该适用该条例,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关于举证倒置的规定仍然应该适用。至于一般美容,有时也称为生活美容,由于其不属于医疗行为,故不仅不适用,也不应该适用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二、发生美容医疗事故应该承当的

  由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美容法律纠纷及承担的

  美容服务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是一种服务合同。所谓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依他方要求完成一定服务行为或客观特定的服务活动,另一方须支付服务报酬的一类合同。在美容服务当中,如果美容机构的行为不是通过约定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违约行为。

  因违约而产生的美容纠纷,赔偿范围是返还医疗费用。

  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美容纠纷及承担的

  美容机构在提供美容时,由于其过失行为导致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一般伤害的。首先要有损害事实,这种损害包括三种:

  1、财产损害:由于美容使接受者遭受的财产损失;

  2、人身损害:由于美容使身体的内外有形组织和各种器官的生理机能遭受破坏;

  3、精神损害:是指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

  其次是要有过错,美容纠纷中的过错主要是过失行为,一般不会有故意性质。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若虽然预见到却轻信能够避免的。

  因侵权而产生的美容纠纷,赔偿范围基本上包括医疗费、住院费、误工损失及精神损失。

  三、发生美容医疗事故如何提起诉讼

  发生美容医疗事故起诉的受理条件

  1、双方存在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

  5‘患者有经济损失;

  6、在诉讼时效内。

  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

  就诊资料、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发生美容医疗事故向法院起诉的流程

  1、管辖法院的确定

  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证据的保全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证据的交换与质证

  ⑴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完整;

  ⑵审查病史资料书写是否符合;

  ⑶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文检鉴定;

  ⑷确定是否存在鉴定不能的情形。

  4、行为能力鉴定

  对涉及精神疾患或患者处于神志不清的医患纠纷案件,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鉴定材料。

  5、司法文检鉴定

  病史资料或其他证据有伪造、涂改、添加或其它违反的,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检鉴定申请。文检鉴定项目一般包括:签名笔迹鉴定、是否连续书写笔迹鉴定、添加、篡、涂改笔迹鉴定等。

  6、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首次鉴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首次、再次鉴定意见有瑕疵或有缺陷的,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对有瑕疵或有缺陷部分的鉴定意见进行补充鉴定。与诉前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比,法院委托鉴定能够及时发现检材上的问题。

  7、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

  一般在不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情形下或虽构成医疗事故但鉴定意见在认定过错范围方面过于狭窄,同时通过质证发现鉴定意见与本案的客观事实及诊疗规范、常规等相冲突而提起要求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程序。

  8、伤残等级鉴定

  为证明患方实际发生损害结果涉及的经济赔偿范围,根据、等规定而向法院申请提起的一种鉴定程序。

  9、营养期限鉴定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用于住院期间的医疗伙食或出院后的营养调理而发生的费用,其计算期限必须针对具体的不良后果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10、护理期限鉴定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必须依赖生活护理的,其护理期限应当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11、医疗依赖鉴定

  对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伤残,为维持或恢复组织、器官生理功能需要继续治疗并已形成护理、药物或其它医疗依赖的,对于医疗依赖的期限及费用,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鉴定和评估确定。

  为您介绍的关于发生美容医疗事故如何提起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在此提醒各位爱美人士,如果需要进行美容或者整容,应事先对该美容机构进行考察,确定其是否是手续齐全,具备美容医疗技术的机构,以免发生毁容事件,后悔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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