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律师,长沙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上马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一、非法行医是指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获得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许可而开展的医疗活动行为。
非法行医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在医疗机构外从事医疗服务活动的个人行为。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在超出登记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情况下从事的医疗服务活动。
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从事的医疗服务活动。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从事超出登记许可诊疗范围的医疗服务活动。
医疗机构虽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但其从业人员是没有执业证书的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
医疗机构虽取得,但其从业人员是由跨专业的人员从事的医疗服务活动。
利用封建迷信及所谓的;特异功能;从事的诊治活动。
利用电脑程序从事的所谓诊断及治疗活动。
其他非法行医情形。
二、非法行医的后果
非法行医的后果是: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改部们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以下的罚款;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行,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上就是有关非法行医的法律后果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体检时经B超检查无异常,3个月后却被诊断身患;恶性间质瘤;。记者昨悉,患者因此将体检公司告诉法庭,但被判决败诉。
2006年12月15日,王某所在单位组织员工到武汉一家体检公司体检,结果显示他的双肾、肝、胆、脾B超均未发现明显异常。2007年3月,王到武汉市第六医院就医,经B超检查发现腹部有包块,后被协和医院确诊为;恶性间质瘤;并接受治疗。王某将体检公司告上法庭。他认为,由于体检公司的错误体检结论,导致其延误治疗期限,请求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王某在武汉多家医院的病历反映,其在体检前已出现明显病兆,被确诊为;恶性间质瘤;并接受手术治疗,这一结果与体检公司体检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