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律师,长沙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上马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1、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过错判断要从如下因素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
2、医疗事故与手术并发症的概念有重合部分。就是说有部分手术,即使发生手术并发症也不会被认为医疗事故,其关键就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几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手术同意书在不同的医院使用的名称不一样,有手术告知书、手术协议书、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自愿书,术前谈话记录等等,但其内容、性质和作用是一致的。
手术同意书是病人病危时医院同家属签订的一份协议。
手术同意书,由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
由于手术同意书的格式没有统一规定,各个医院的手术同意书的格式也不一样,但其基本内容是一致的。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患者的基本情况;
2、术前诊断;
3、拟实施的手术方案;
4、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
5、医患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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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医疗机构,将医疗场所、发票收据、医疗文书、医疗设备等出租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收取租金的。
2)将科室等承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并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收取定额费用的。
3)挂靠并使用该医疗机构的处方、收据及医疗文书等开展诊疗活动,该医疗机构收取管理费的。
4)以场所、设备、人员、收据、处方、医疗文书等有形资产和医院名称等无形资产为资本投资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门诊;、;中心;、;项目;,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该医疗机构收取管理费的或者双方按比例分利的。
5)外包科室和出租科室,与其他组织、个人合资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中心;、;项目;等。
两案例看合法行医与非法行医
法律法规规定的非法行医的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