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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分娩过程中婴儿右手臂伤了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23日   来源: 长沙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csyljfls.com/
  )“右臂丛神经损伤”这个专业的名词困扰了福清沙浦镇东盛村林杏英一家一年多了。”孩子的父亲林敬雄表示,“是助产人员使用人工拉压的办法,硬将胎儿从母体中拉出,致使婴儿右臂受到伤害。
  本报讯 (记者陈洪亮黄静娜)“右臂丛神经损伤”这个专业的名词困扰了福清沙浦镇东盛村林杏英一家一年多了。宝贝儿子前年7月出生的时候,全家还喜气洋洋,没想到,孩子却被诊断为右上肢无力,后经诊断为右臂丛神经损伤。
  现在,孩子已经1岁半了,但是手臂还是不能举起来,必须进行二次手术和治疗。家属认为,接下来的治疗费用,理应由院方赔付。因为家属认为是助产人员硬将胎儿从母体中拉出时人工拉压导致婴儿受伤。而院方则认为孩子属于巨大婴儿,这是分娩出现的并发症,拒绝赔付。双方的争执仍在继续。
  2008年7月8日,林杏英在高山镇中心卫生院生了一个8斤重的儿子。之后,孩子被诊断为右上肢无力,后经诊断为右臂丛神经损伤。
  当时家属便找卫生院理论,认为是助产人员使用人工拉压的办法,硬将胎儿从母体中拉出,由于外力强迫作用,致使新生婴儿右臂丛神经损伤。
  家属随后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进行诊疗,当时诊断结论为右产瘫,出生后婴儿右上肢活动受限至今,花了几万元,治疗结果有好转。
  2008年12月26日福清市卫生局委托福州市医学会做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果为,在生产过程中医方无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婴儿右臂丛神经损伤是巨大儿肩难产的并发症,不属于医疗事故。
  但是该鉴定书也认为,院方存有产前告知不足和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的责任。这个也是家属认为院方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原因。
  家属认为,院方事先没对这次风险做出正确充分的评估,也没有将风险及时有效通知产妇以及家属。
  双方说法>>
  家属:助产人员有责任
  家属认为,助产人员负有责任。当时,孩子出生时,由于孩子父亲不在现场,一个小姑不识字,由当时读初一的女孩陈小琴签字。而陈小琴向记者表示,“医生说按照我写的照抄就可以,我就照抄了,但是具体什么内容,我不知道。”
  孩子的父亲林敬雄表示,“是助产人员使用人工拉压的办法,硬将胎儿从母体中拉出,致使婴儿右臂受到伤害。”
  院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昨日,高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翁理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对产妇住院期间的诊疗过程中,医方行为符合医疗常规,不存在过错。孩子出现的问题属于正常并发症,不属于医疗事故,对新生儿的处理过程也符合诊疗常规,不存在过错。
  他表示,对于患儿家属提出的赔偿,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比如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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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胎儿体重达到或超过4000g者称为巨大儿。巨大儿可造成头盆不称、难产、肩难产等,若处理不当可发生严重并发症,给母子带来较大伤害。因此要选择合理的分娩方式,以减少不必要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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