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专科医师制度将建立 器官买卖或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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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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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专科医师制度即将建立,以规范管理和提高器官移植整体水平
■驻沪记者 魏趕
8月23日,全国人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增加条款,明确将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行规定为犯罪违背本人生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将按规定定罪处罚。
与此同时,中国器官捐献与合作项目第八届学术研讨会(下称研讨会)在成都召开,与会者探讨了医院如何避免“被卷入”器官买卖移植之中,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评价处处长刘勇还透露,将建立器官移植专科医师制度,设立专科医师准入门槛,以规范管理,提高器官移植整体水平。
中国已成器官移植第二大国
尽管2007年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但刑法里并没有直接针对人体器官买卖行为的罪名。此次刑法修订将解决《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刑法》衔接问题。
草案增加条款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此外,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也将定罪处罚。
据卫生部统计,国内每年有约300万人在进行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其中约100万患者需要进行肾脏移植以挽救生命;每年约有30万终末期肝脏疾病患者需要进行肝脏移植,而其中仅有大概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临床手术量仅次于美国的器官移植第二大国。供求之间的巨大差距是器官买卖产生的主要原因。
据知情人士透露,前段时期,随着死囚器官捐献率的下降,亲属间活体器官捐献移植的比例大幅上升,其中肝移植一度达到17%,肾移植高,这些畸高的数据反映出某些“亲属间捐献”很难排除器官买卖的嫌疑。卫生部就此经过一轮整治,两者的比例迅速下降到3%和8%左右。
但如何认定器官买卖,医院该如何判断并避免“被卷入”是一道难题。一位来自上海瑞金医院的移植科医师告诉记者,有时医院会寻求公安部门的合作,但这过程非常耗费时间,仅靠医院一己之力很难判断是否非法器官买卖,只能从严控制,能不做就不做。
刘勇认为,活体器官移植中,供受双方的身份核查问题原本不是医院的职责,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医院不得不承担判定的责任。卫生部已经要求医院加强对活体供者的身份验证,伦理委员会也必须介入,做到“有怀疑不手术”。
移植专科医师准入制度或建立
2007年,卫生部启动了器官移植技术准入工作,目前有163家医院获准开展268个项目。在本次研讨会上,刘勇透露,卫生部将很快组织对《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条例》的第一轮修订,或将建立移植专科医师制度,以规范管理,提高移植水平,保证医疗质量。
据悉,修订工作将于下半年开始,涉及医院资质的管理与审批、医护人员的管理及资质认定等。卫生部还将于9月初到9月中旬组织大规模的法规培训,医院伦理委员会、器官移植科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培训,这将作为医院移植科目准入资质复核的重要内容。9月中旬之后,将以省为单位组织对163家医院的268个移植项目进行互相检查,并将对社会公示准入医院和准入科目。
据悉,目前卫生部已经启动了6个学科的专科医师制度试点,包括口腔科、儿科、骨科等,建立器官移植的专科医师制度正在酝酿之中。
“移植科不是首批试点,但有可能是最成功的。”刘勇认为,建立移植专科医师制度,是对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器官移植有专门的管理条例,对违规医师的处罚有法可依。卫生部将结合从业年限、手术例数、做过的移植项目、手术成功率等方面因素确定医师的资质认定标准。